锋创教育基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02浏览次数:158

捐 赠 协 议 书

 
甲方:锋创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太阳成集团tyc122cc
 
锋创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创公司”)与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着“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学术交流、校企文化共建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关系,双方决定建立“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计算机学院-锋创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同时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锋创公司在张学良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锋创教育基金”,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自2018年起,连续3年(2018-2020年),每年2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本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本基金用于探索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培养人才。本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按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张学良基金会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甲方每年12月25日前将捐赠款汇入张学良教育基金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太阳成集团tyc122cc支行
账  号:2100 1464 6010 5912 3466
联系人:张博雯
联系电话:024-83683080
第四条,     乙方收到甲方捐赠款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并负责给甲方提供张学良教育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质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     乙方将甲方作为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定期安排学生进行实习,优先接受毕业生就业,组织教师与甲方工作人员及领导进行思想及技术交流,定期举行专题报告会,互通信息,增进双方了解。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锋创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太阳成集团tyc122cc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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