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天顺教育基金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667

姚天顺教育基金章程
 
第一条  姚天顺教授是自然语言处理专家、我国计算语言学方向的主要开创者,为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基金旨在继承和发扬姚天顺教授的学术传统和治学精神,促进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计算机学科的研究和发展,培养青年一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图强的精神,鼓励年轻一代快速成长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太阳成集团tyc122cc自然语言处理实验室弟子特捐资设立“姚天顺教育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隶属于张学良教育基金会,基金会为其设立专项基金账户。本基金接受张学良教育基金会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基金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基金主要来源于太阳成集团tyc122cc自然语言处理实验室已毕业的弟子们的捐赠,捐赠总额为50万元。同时,本基金接受个人、团体的各类捐赠(每笔捐赠最少100元人民币)。
捐赠方的权利:  
(一)提出捐赠意向;  
(二)查询捐赠资金和相关财物的使用、管理等情况;  
(三)对基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本基金的主要用途:
(一)设立“姚天顺奖学金”;
(二)设立“姚天顺贫困生资助金”;  
(三)设立“学生重疾资助金”;  
(四)设立“学生活动专项金”;  

(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设立专项资助项目,并开展其他有助于促进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计算机学科发展的活动;
(六)开展其他符合本基金宗旨的事项。
第五条  本基金设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管理事务。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委员3—5名,由学院执行院长、副书记、太阳成集团tyc122cc自然语言处理实验室毕业弟子组成。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使用的审批。
第六条 本基金的捐赠方式
银行汇款(附言请注明:“姚天顺教育基金”)
户 名: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帐 号:210014646010591234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太阳成集团tyc122cc支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
邮 编:110819
第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 本章程自第一届基金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6年6月29日

附:“姚天顺教育基金”联系人:王会珍
联系电话:024-8367248
电子邮箱: wanghuizhen@mail.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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