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关于流动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流动学生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计算机学院学生党员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流动学生党员,是指由于学习交流、实习等原因,离开学校六个月以上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在籍在校学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流动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1.离校报告制度。学生党员离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离开学校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原因、时间、地点等。学生党总支为其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持证明信到学习交流、实习所在地党组织参与组织生活。
2.离校前谈话制度。流动学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在该党员离校前要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党支部应对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渠道与流动党员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支部动态。流动党员返校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学习、实习情况以及思想状况。
3.实行专人联系制度。每位流动学生党员原所在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其联系。流动学生党员在每次流动时,必须及时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联系方式。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联系对象沟通一次。联系的主要任务包括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向他们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党支部的活动安排及做出的决议和对他们的要求;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寄送有关教育培训等学习资料。
4.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学院党建信息化平台,将流动学生党员个人信息、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随时更新,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党员活动通知、政治学习内容等,使流动党员能方便快捷地接收所在党组织的信息。
5.适当建立临时党组织。学生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学习交流、实习,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由学院学生党总支指定负责人,并保持定期联系。
6.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和管理。预备党员在流动过程中,每三个月通过邮寄等方式递交1份书面思想汇报(在国外学习交流的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可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回国后再递交书面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党支部或临时党组织要重视对流动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考察其流动期间的表现,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原党支部决定召开转正大会的相关工作要及时通知该预备党员,该预备党员应及时回校参加转正大会,如不能按时参加转正大会,则由原党支部写明书面情况上报学院学生党总支。
7.临时性、间断性离校学习交流、实习或学习交流、实习地点不固定,但可以至少一个月返回学校一次的学生党员,应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