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各本科毕业生班级: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是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引导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7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计算机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遴选,校优秀毕业生干部按学院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遴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称号不可兼得;已经获得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2.择业和就业态度端正,严格履行就业协议,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水平较高。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习期间荣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5%,或所在寝室连续三年被评为“悦居示范百强寝室”或以上称号的寝室成员。
2.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3次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校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3.择业和就业态度端正,严格履行就业协议,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水平较高。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年内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2.体育素质测评成绩为中等以上;
3.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不及格情况,平均成绩优良;
4.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
5.学年内在班级、寝室或学生会、年级会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至少一学期。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方法: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和学院评议相结合。申请人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毕业生(干部)评审表》及汇总表。表格下载地址为学院网站-学生园地-评奖评优(本科生)。
2.评选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8日18:00,请在时间截止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五舍A120),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csesasc@163.com。4月9日前完成学院的初评工作。推荐到学校的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3.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在4月10日—4月14日期间公示于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栏,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方式反映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五舍A118),电话:83681900。
希望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监督工作,让此次评选工作发挥更大的宣传和鼓励作用。
附件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是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引导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7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计算机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遴选,校优秀毕业生干部按学院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4%遴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称号不可兼得;已经获得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2.择业和就业态度端正,严格履行就业协议,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水平较高。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习期间荣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5%,或所在寝室连续三年被评为“悦居示范百强寝室”或以上称号的寝室成员。
2.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3次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校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3.择业和就业态度端正,严格履行就业协议,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水平较高。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年内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2.体育素质测评成绩为中等以上;
3.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不及格情况,平均成绩优良;
4.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
5.学年内在班级、寝室或学生会、年级会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至少一学期。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方法: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和学院评议相结合。申请人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毕业生(干部)评审表》及汇总表。表格下载地址为学院网站-学生园地-评奖评优(本科生)。
2.评选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8日18:00,请在时间截止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五舍A120),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csesasc@163.com。4月9日前完成学院的初评工作。推荐到学校的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3.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在4月10日—4月14日期间公示于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栏,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方式反映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五舍A118),电话:83681900。
希望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监督工作,让此次评选工作发挥更大的宣传和鼓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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