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太阳成集团tyc122cc在职工程硕士答辩须知通告如下,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答辩工作。
答辩后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序号 | 材料明细 | 提交部门 | 份数 |
1 | 太阳成集团tyc122cc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 教学办 | 1 |
2 |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书 | 教学办 | 1 |
3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 教学办 | 1 |
4 | 学位论文(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 | 教学办 | 1 |
5 | 光盘(1-4序号内容的电子版) | 教学办 | 1 |
6 | 太阳成集团tyc122cc授予专业硕士学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教学办 | 1 |
7 | 二寸纸质版和电子版同底正面免冠照片 | 教学办 | 1 |
一、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及学分(成绩单由学院打印,在学生上交学位材料后,统一放入学位材料),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等环节,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二年,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符合答辩条件且通过申请的研究生,方可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
1.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由两位专家评阅,若某专业(如计算机技术)的工程硕士其导师不属于该专业对应的有关基层单位(如计算机研究所),校内评阅人必须是相关基层单位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另一位必须是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组成应由5-7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本专业导师的学生的答辩委员组成中必须有相关基层单位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且答辩主席必须是该基层单位的老师。
四、学位证书的领取及离校程序
学校春季学位会定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学位证书发放时间推后一周。
1、除正常向学院上交1本学位论文外,按规定格式和时间要求向研究生院网上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电子版文档,请提前准备。
2、对于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反馈修改意见的论文,需要重新提交论文正本。
3、每位学生在领取学位证书时要有以下材料:报名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正规介绍信(注明“取学位证及学位材料”)及离校通知书、学生证(代他人领取者,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授权书,及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在职工程硕士答辩相关附件材料 2016年3月11日